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活动,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可持续性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适用场所】本预案所称的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是指全校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或事件。
第三条 【类型】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类别:
1、危险化学品事故:危险化学品遗失、被盗、泄漏、毒害、燃烧爆炸、废弃物污染;
2、同位素及放射装置事故:同位素遗失、被盗、泄漏,放射装置突发事故;
3、疾病传染事故:指生物实验室防护不当造成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之间疾病传染或病原微生物遗失、泄漏、污染周围环境的事故;
4、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各种原因引起的实验室燃烧、爆炸事故;
5、触电事故:各种原因导致触电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6、机械损失事故:指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
7、其它事故: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事故。
第四条 [预案制定原则]制定应急预案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应急救援的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当挽救人的生命和挽救财产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人的生命放在第一位;要保证救护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统一领导、协同配合和积极应对的原则。建立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事故部门积极应对的救援机制。确保事故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工作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积极组织救援;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掌握情况,控制局面,开展救援工作;较大事故上报学校统一指挥救援工作。
3、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责任。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重心在实验室,实验室平时要加强检查和隐患整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各类应急预案。
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防重于消,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信息、物资、资金、队伍保障等工作。
5、临危不乱、安全有序原则。事故发生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依据情况拨打110、120、119报警电话,在规定时间向教育行政报告事故情况,依据一般救护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第二章 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 组织体系
学校建立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辽宁科技大学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辽宁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急救援专家小组)、学院应急处置小组和实验室救援小组组成。
2、各相关部门负责制定责任范围内的应急议案,并组织实施,如发生突发事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学校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主要由安全、化学、生物、放射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救治、事故评估、事后恢复、事故调查等问题指导等。
4、学院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小组,由发生事故的学院院长负责指挥、协调,具体规程由学院制定。
5、应急队员包括医疗救护组、各相关单位的应急救援小组、学院应急救援队伍。
第六条 职责分工
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事故初期阶段,由实验室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实验室主任组织现场教师和学生处理突发事件;实验室主任无法有效处置的突发事故须立即上报学院应急处置小组,由学院院长负责指挥、协调;学院无法单独处置的安全事件,已造成人员伤亡,或不及时处置会导致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事故,学院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由学校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处理。
第三章 事故预防预警、级别及响应
第七条 安全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1、落实学校、学院、实验室三级管理责任制,落实“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制。
2、做好应对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储备,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各部门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实验室类型,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监督和协助实验室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处理预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4、加强实验室安全建设。由实验室主任组织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品、落实实验室准入制度、进行安全培训、制定安全制度、落实事故应急演练、组织编制设备操作规程等安全工作。
5、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对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源、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动物、特种设备等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建立台账、妥善保管、建立出入库记录和使用记录等。
6、各部门对从事有害工种实验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发现人员伤害或感染立即报告。
7、各部门建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定期检查和日查制度,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做到安全隐患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及时发出预警通报,限期整改隐患。
第八条 安全事故响应及报告
1、当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时,事故部门立即启动部门应急预案,在积极组织现场救援同时,立即报本部门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人员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向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
2、对发生较大或重大安全事故时,学校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发生,果断控制和切断事故灾害链,避免事态升级和复杂化。在确认事故后立即向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实验室常见应急事故应急措施
1、火灾事故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火灾,实验室现场人员应根据火灾类型选用正确的方法灭火,并遵循先控制、后消灭、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如火势失控,要指派人向119、110报警,并同时向学院、公安处、校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求援到场指挥处理。
应急措施: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有序快速疏散,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派专人清场,确保人员全部撤出。
校安全领导小组现场在保证安全情况下组织一部分人用灭火器、消防栓进行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救物资财产。当火势失控危及在场人员生命时,要果断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火灾发生在夜间,应等人员全部撤离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由校医院医护人员负责现场抢救,如伤者较多马上向急救中心求救。
善后工作:由公安部门及事故部门负责保护现场,依据事故情况,由事故单位、学校组织事故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对损毁房间、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2、实验室爆炸事故
报警与报告:实验室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及实验室技术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向教育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求助校医院、急救中心救援。
应对措施:学校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师生安全。
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对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进行控制,由公安处负责报告公安机关。
由校医院组织医护人员对伤者进行现场救护,伤者较多较重拨打120或以最快速度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善后工作:学校组织专家组、公安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
尽快恢复建筑物、设备设施功能,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安抚受伤师生,协助做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的处理工作。
查找事故原因,追究责任,完善制度,补充安全防护设施,增强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3、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事故报告:实验室因各种原因引起危险品泄漏(包括有毒化学品泄漏、危险气体泄漏、放射源泄漏等),或因违反规定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灾难事故时,应启动应急预案,并由党委办公室向教育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应急措施:对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对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的按学校化学危险品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鞍山市和教育部报告,由鞍山市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邀请专家、技术人员赴现场调查检验,查明危险源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原因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资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的,学校须采取果断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沈阳市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师生撤离污染区。
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鞍山市环保局报告。
善后处理: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做好污染治理、恢复环境、学生心理疏导工作,消除家长和社会恐慌心理。
查找造成泄漏原因,对责任人按学校制定的制度处理,完善制度,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