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 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第一年奖励标准为8000 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第二学年以后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进行评选,覆盖率达到100%。
4、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颁发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2000 元;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以及我校的应届毕业生调剂到我校,将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金额度为1000 元。
一志愿及调剂考生报考工学学科,外语和数学总分超过国家分数线40 分(含40 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 元;外语和数学总分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 分(含60 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 元;外语和数学总分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80 分(含80 分),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 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17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破格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