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人才引进 正文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人才引进政策

2019-08-28

  一、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简介

  辽宁科技大学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钢都”鞍山、美丽的千山脚下,是一所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等七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始建于 1948 年,1958 年成立本科学院——鞍山钢铁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1998 年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学校转为辽宁省与教育部共建共管,以省管为主。2002 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学科)是辽宁科技大学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学院之一,学院现有教职员工近 80 人,拥有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会计、电子商务、旅游六个专业系。其中,工商管理专业、财务专业在最近一次(2013 年)辽宁省本科专业评估中均进入全省前 3 名。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建设任务,同时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授予权。  

  人才需求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正在全力冲击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热切盼望高层次人才及青年才俊加盟!

  1.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接近毕业的可提前签约,学院将给予生活和工资补贴)。

  2.专业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统计学、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应用数学、系统工程及其他相关学科。

  3.引进方式:一事一议,随时入职。

  二、人才政策体系

  (一)学校人才引进政策

  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

  “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及相当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1.年薪不低于 220 万元/年。 2.提供 200M2 左右住宅一套或给予 200 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150 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低于 2000 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研究场地不低于 1000M2,组建学

  科团队。

  6.协助安排其配偶工作。

  第二层次: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

  学者”特聘教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

  得者、国家专家及相当层次领军人才

  1.年薪不低于 120 万/年。

  2.提供 160M2 左右住宅一套或给予 150 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100 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低于 1000 万元

  (人文社科 200 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研究场地不低于 500M2,组建学科团队。

  6.协助安排其配偶工作。  

  人 才 政 策 特 点:

  1.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强调个人长远发展

  2.注重全过程长期投入,突出以人为本的人才培养模式

  3.宽容失败、敢于投入,为“青椒”创造宽松、自由、温暖的优良发展环境

  4.确保有能力、有抱负,刻苦钻研的才俊获得有竞争力的经济回报和个人发展

  第三层次: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项

  目入选者、辽宁省杰出人才及相当层次拔尖人才

  1.年薪不低于 80 万元/年。 2.提供 140M2 住宅一套或给予 120 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80 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低于 500 万元(人文社科 60 万

  元)。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研究场地不低于 200M2,组建学科团队。

  6.协助安排其配偶工作。

  第四层次: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辽宁省

  领军人才、辽宁省优秀专家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1.年薪不低于 50 万元/年。

  2.提供 120M2 住宅一套或给予 100 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40 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低于 300 万元(人文社科 30 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研究场地、组建学科团队。

  6.协助安排其配偶工作。

  第五层次: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院所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职称),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曾经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或取得相当的研究成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

  1.不具有教授职称的享受教授待遇,考核合格后聘用到教授岗位。

  2.给予薪酬补贴 1000 元/月(3 年)。 3.提供 100M2 左右住宅一套或给予 45 万元购补贴(购房时一次性给付10 万元,其余按月分 8 年发放)。

  4.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20 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 100 万元(人文社科 20 万元)。

  6.协助安排其配偶工作。

  第六层次:具有博士学位,本硕博均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非双一流大学的

  优势学科,已经取得了显著的科研成果,曾经或正在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0 周岁

  1.不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享受副教授待遇,考核合格后聘用到副教授岗位。

  2.给予薪酬补贴 1000 元/月(3 年)。

  3.提供 60-90M2 周转房一套或给予租房补贴 1000 元/月(最长 3 年,购房后停发)。

  4.提供购房补贴 25 万元(购房时一次性给付 5 万元,其余按月分 8 年发放)。

  5.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10 万元。

  6.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 10-30 万元(工科一般为 20 万元,最高 30 万元,其他学科一般 10 万元,最高 15 万元)。

  第七层次:具有博士学位(双证),本硕博均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非双一

  流大学的优势学科,近 5 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 SCI(SSCI)、EI 检

  索期刊论文 3 篇及以上,且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科研学术水平,年龄在 35 周岁

  以下

  1.给予薪酬补贴 1000 元/月(3 年)。 2.提供 60-90M2 周转房一套或给予租房补贴 1000 元/月(最长 3 年,购房后停发)。

  3.提供购房补贴 20 万元(购房时一次性给付 5 万元,其余部分按月分 8 年发放)。

  4.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5 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 3-10 万元(工科一般为 5 万元,最高10 万元,其他学科一般 3 万元,最高 5 万元)。

  第八层次:具有博士学位(双证),已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科研学术水平,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1.给予薪酬补贴 1000 元/月(3 年)。

  2.提供 60-90M2 周转房一套或给予租房补贴 1000 元/月(最长 3 年,购房后停发)。

  3.提供购房补贴 10 万元(购房时一次性给付 5 万元,其余部分按月分 8 年发放)。

  4.提供一次性安家费 5 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 3-5 万元(工科 5 万元、其他学科 3 万元)。

  (二)学校人才培养政策

  由辽宁科技大学青年骨干、辽宁科技大学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科技大学领军人才等一系列高层次人才计划构成,支持人才从起步向高层次发展,不同层次的人才均可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和生活补贴。

  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1.提供薪酬补贴 4000 元/月。

  2.培养期内(4 年)提供研究经费 80 万元/年。

  第二层次:青年拔尖人才

  1.提供薪酬补贴 2000 元/月。

  2.培养期内(4 年)提供研究经费 40 万元/年。

  第三层次:青年骨干

  1.提供薪酬补贴 1000 元/月。

  2.培养期内(4 年)提供研究经费 10 万元/年。

  (三)学院人才投入政策

  1)学院人事分配奖励

  根据教师在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水平和数量,给予强力的人事分配奖励,采取现金奖励方式(仅列出部分奖励项目,依据学院成果分级名录给予精确的奖励金额)。

  期刊 论文

  A 级(SCI、SSCI、 EI、基金委重要期刊、 CSSCI 重要期刊)

  10000-35000 元/篇

  B 级(普通 CSSCI、 CSCD、北大核心期刊)

  4000-7500 元/篇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0000-150000 元/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30000-50000 元/项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 10000-40000 元/项 省级基金项目 10000-15000 元/项

  科技奖项

  省部级一等奖 30000-100000 元/项 省部级二等奖 15000-50000 元/项 省部级三等奖 10000-20000 元/项

  2)学院高层次成果奖励计划

  对于学科建设具有直接支撑作用的重要科研和教学成果(包括论文、科研项目、科技奖项、教研教改成果等),给予高额追加现金奖励(仅列出部分奖励项目,依据学院成果分级名录给予精确的奖励金额)。 重要期 刊论文 中文 追加奖励 12000 元/篇 英文 追加奖励 24000 元/篇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追加奖励 30000-150000 元/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追加奖励 30000-50000 元/项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 追加奖励 10000-40000 元/项

  科技奖项

  省部级一等奖 追加奖励 30000-100000 元/项 省部级二等奖 追加奖励 15000-50000 元/项 省部级三等奖 追加奖励 10000-20000 元/项

  3)院级高层次成果培育计划

  对于致力于冲击高级别成果的教师(包括科研、教学等各类成果),在酝

  酿和准备过程中即给予长效、高额的经费支持,支持教师成长和成果建设。

  基金 培育 计划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50000 元/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30000 元/项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 20000 元/项 专著培育计划  20000 元/项

  4)研究所、科研团队建设经费

  激励教师组建学术团队开展研究,培育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团队,每个团队每年支持 20000-40000 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4125929668,ltzuestc@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 185 号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相关附件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9 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