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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2021-06-03

  第一层次(杰出人才):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学术研究处于世界前沿,是国内外本学科公认的学术大师、著名专家学者等,如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内外杰出人才。

  1.首聘期年薪不低于240万元。

  2.提供安家费100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200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面议)。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1.首聘期年薪不低于120万元。

  2.提供安家费80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150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面议)。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三层次(拔尖人才):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应学术水平。

  1.首聘期年薪60万—80万元。

  2.提供安家费60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100万—120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100万—30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0万—8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四层次(精英人才):具有较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具有显著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学科(学术)带头人,达到或接近省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1.首聘期年薪30万—50万元。

  2.提供安家费20万—30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60万—80万元。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40万—6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20万—3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五层次(特聘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近三年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学术成果特别突出。

  1.聘任到教授岗位

  2.提供安家费20万元。

  3.提供45万—60万元购房补贴。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20万—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10万—20万元)。

  5.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六层次(特聘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内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或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术成果特别突出的博士、博士后。

  1.聘任到副教授岗位。

  2.提供薪酬补贴1000元/月(4年)。

  3.提供安家费10万元。

  4.提供90M2左右住宅1套或购房补贴25万—40万元。

  5.未婚者提供公寓住宿,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购房后交回,最长使用3年)。

  6.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10万—2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5万—10万元)。

  7.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第七层次(青年骨干):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学术成果突出,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1.享受副教授绩效待遇(最多1个聘期)。

  2.提供薪酬补贴1000元/月(4年)。

  3.提供安家费5万元。

  4.提供90M2左右住宅1套或提供购房补贴20万—30万元。

  5.未婚者提供公寓住宿,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购房后交回,最长使用3年)。

  6.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5万—1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万—5万元)。

  第八层次(优秀博士):具有博士学位,学术成果较突出,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1.提供薪酬补贴1000元/月(4年)。

  2.提供安家费5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10万—20万元。

  4.未婚者提供公寓住宿,已婚者提供70M2左右周转房1套(购房后交回,最长使用3年)。

  

  5.根据科研需要,提供专项科研建设经费5万元(哲学社会科学类: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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