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发布!2023“扬帆计划”沈阳市直机关210个大学生实习岗位来了
扬帆计划·市直机关
大学生实习
工作目的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助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好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积极投身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共沈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扬帆计划·市直机关大学生实习”工作。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关于强化科技教育人才支撑,在塑造发展新动能上实现新突破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聚焦高校学生群体,通过岗位实习帮助在校大学生上好就业实践“第一课”,树立正确就业观,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工作经验,提升就业核心竞争力。
活动时间
2023年8月,为期一个月。
活动覆盖单位
市直各单位拟提供岗位210个。
实习工作内容
参与提供实习岗位单位有关业务实践和机关活动,了解部门工作运转情况,视情参加单位内部集体活动,感受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
并在实习期间完成“三个一”任务:一是实习期间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业生涯规划等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二是每名实习学生撰写一篇关于实习感受、收获和思考的总结(可同时提交短视频等其他形式作品),进一步推广介绍实习成效。三是每名实习学生返校后立足所在班级、团支部,至少进行一次实习经历分享,引导动员更多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实习实践。
参与学生范围
全国高校全日制学生。
参与学生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优良,身体健康,识大体,顾大局,政治面貌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2. 本科生为三年级学生,研究生年级不限;3.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就读期间,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1学年及以上(含班级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
(2)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实习评价和实习证明
1.经与用人单位沟通确认签订实习协议或录用之后,在实习期结束,用户与实习单位进行双方互相评价之后,即可获得官方认证的实习证明。
2.若实习单位未及时评价,可以联系实习单位或平台客服进行处理。
登陆渠道
入口一
1.注册并登录“易展翅”。
2.搜索栏输入“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3.选择相关单位“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4.上拉职位一行进行进一步选择。
入口二
1.搜索“全国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2.选择相关单位“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3.选择实习职位进一步进行选择。
客服服务
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之处,请拨打团市委学校部电话024-23845454进行咨询。
岗位需求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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