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MBA 教育管理,加强MBA 出勤管理工作,确保MBA 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 MBA学员应遵守MBA教育中心的有关规定,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 MBA 学员在上课前须佩带本人学员证进行出勤登记。未带学员证者不予登记。
3. 出勤学员不得早退,如因紧急事故确需提前离校,则须向值班管理人员提出请假申请,未假早退,以缺课计。
4. 因故不能出勤者,必须事先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
5. 因公外地出差不能出勤者,须有单位证明。两天以内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并报MBA教育中心办公室;一周以内由MBA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一周以上须报MBA教育中心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6. 因病不能出勤者,须附医院病休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7. MBA 学员在一学期中一门课程缺课达到或超过该课程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8. 学员出勤情况原则上每月公布一次。
9. 本规定之解释权在MBA教育中心。
辽宁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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