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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大学(MBA)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 (试行)

2023-07-20

       

  为强化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岗位意识,最大限度激发调动导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校MBA硕士生导师的指导水平,确保MBA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所有在岗MBA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在我校独立指导MBA硕士生的外单位兼职导师);

  2.以下三种情况的导师可不参加考核:(1)尚未招生的新增MBA硕士生导师;(2)今后不再招收MBA硕士生的导师;(3)主动放弃MBA导师资格的教师(不参加考核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MBA导师资格)。

  二、考核办法及程序

  1、对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MBA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导师上一年度工作业绩情况,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全面考核每3年进行一次,根据研究生院的统一布署,MBA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MBA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上报学校,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审确定考核结果。

  2.每年6月,符合参加考核条件的MBA硕士生导师,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认真填写《辽宁科技大学MBA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表》(有关内容须经指定的职能部门认证),由MBA教育中心进行初审,MBA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给出 “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的评定结果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MBA硕士生导师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指导经历、案例建设、企业合作、学术成果等。

  (一)合格标准

  1.职业道德: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研究生德、智、体全面成长;言传身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敢于负责。

  2.指导经历:近三年指导MBA研究生过程中,没有因导师不履行职责或指导不力而致MBA研究生受纪律处分或出现学术不端行为。

  3.企业经历(以下条件满足1项):案例建设(近三年撰写MBA教学案例2篇,其中至少有1篇参评中国管理案例库入库评选);在企业合作中至少与2家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至少签订1项横向项目;企业挂职锻炼6个月以上。

  4. 在研项目及经费: 近三年主持科研项目至少1项,且以本人名义实际到校经费总额不少于2万元。

  5. 学术成果: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研究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以上或外文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二)基本合格标准

  1.“职业道德”、“指导经历”“企业经历”方面达到合格标准;

  2. “在研项目及到账经费”未达到合格标准,但满足于:≥0.5万元;“学术成果”数量未达到合格标准,但满足于: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研究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或外文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三)不合格标准(有下列情况之一):

  1.“职业道德”方面未达到合格标准;

  2.“指导经历”方面存在严重失职情况;

  3. 没有MBA教学案例;

  4. 没有合作企业;

  5.“在研项目及经费”:<0.5万元;

  6. “学术成果”: 近三年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研究生第一作者,导师第二作者)在中文核心或外文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四、考核结果处理办法

  1.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本年度正常招生;

  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视情况给予“限制招生数量”或“暂停招生”;

  3.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视情况给予“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

  五、本办法自2016年6月起执行,其解释权归MBA教育中心。

    辽宁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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