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辽宁科技大学“十件大事”的通知

学校直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2021年辽宁科技大学“十件大事”评选工作现已正式开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涉及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2、在教学、科研、领军人才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果;

  3、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服务辽宁振兴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

  4、举办或开展的有重大社会影响、重大社会意义的活动;

  5、各单位及师生员工受到的重大奖励;

  6、各单位具有重大意义、重大影响的人物或事件等。

  二、评选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获奖项须为国家级奖项或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或在省级重要奖项及项目中实现重大突破,在国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对学校发展建设具有强大牵动作用;

  2、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无私奉献、辛勤工作且业绩突出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

  3、取得的重大成果或重大贡献对推动辽宁全面、全方位振兴具有显著支撑作用,且能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功效卓著;

  4、举办或开展的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活动等,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评价,社会效益极为显著;

  5、各单位、个人受到的奖励须为国家级,或在重大国际赛事上获奖;

  6、在国际国内高等教育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改革创新举措或突出成绩。

  三、工作要求

  1、请对照评选内容和评选条件确定本单位参评项目,申报数量不限。请填报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并进行排序汇总(见附件2)。

  2、参评项目需拟出生动凝练的标题和简明易懂的文字说明,内容简介限800字左右,同时报送相关佐证材料。

  3、申报表、汇总表、佐证等材料以电子版文件打压缩包的形式投稿到学校新闻网邮箱kdxinwenwang@126.com。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17:00前。

  联系人 吕轶卓,电话:5928076。

  

  附件:1、2021年辽宁科技大学十件大事申报表

    2、2021年辽宁科技大学十件大事申报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