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公示
经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米春雨等10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经法学院党委拟在近期召开党员大会讨论他们的入党问题。为了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辽宁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发展对象情况公示如下:
米春雨,贾家璇,李昊龙,卢飞晔,张敏,刘梦真,薛佳惠,尹俊,张欣,王雨情.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9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对他们的入党问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本人真实姓名,于2021年10月19日前向经法学院党委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5929058 5929583
中共经济与法律学院学生法学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