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网站的建设、管理、安全和应用,规范网站信息的采集、制作、编辑、审核和发布,确保网站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运行,推动学院网站建设,使学院网站成为宣传和展示学院的窗口,沟通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桥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辽宁科技大学校园网络安全制度》等文件的精神与相关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学院网站是为教育教学、学院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台,是学院重要的宣传阵地。具有学院文化引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实力展示,具有方便来访者(上级领导,学院教职工,各类学生及家长,相关社会行业认识)查询了解信息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功能。具有传播学院经济学、法学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专业信息服务的推广平台功能。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建设”四大功能,突出本学院与我校其他学院的独特性特点。既要有网民上网的普遍性建设原则,也要有学院网站的专业性、特殊性建设原则,而且网站建设的政治安全、道德安全、法律安全是网站建设的底线、红线。
二、学院网站管理团队
第一负责人:贺伟、宋怡林
分管网站领导及策划:邵玲、孙雪梅
网站技术与安全技术维护:学校信息网络中心
网站内容更新:盖天昊
网站内容收集提供:学院系、中心、所负责人,综办、教办、学办负责人
三、运行与管理
1、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明确责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2、学院网站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政策,研究处理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定期召开网络信息安全工作会议,统筹指导学院网络信息安全建设。
3、学院网站各栏目主管领导,须经常开展安全及内容更新自查工作,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修改、防范等相关意见与建议。如需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解决,需形成文字报告,学院书记签字后,盖学院章,提交学校相关部门。
4、特殊时期,学院须加强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安排专人值守,加强安全巡检,做好安全整改。
四、信息管理
1、采集与发布的主要内容为上级文件、教育新闻、校园新闻、国内、国际要闻、教学资源、相关的政策法规等。
2、发布的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3、经济与法律学院所有人员不得擅自在网站上发布信息,所有信息必须经学院网站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才能发布。
4、发布前必须对信息作好校对工作,确认无误后才能上传。
5、所有上传的信息均需进行审核。
五、网站禁止发布的内容信息
1、不得在网站上发布与单位业务无关的内容。
2、网站登载的新闻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三)损害国家的荣誉和利益;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宣扬封建迷信;
(六)散布谣言,编造和传播假新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六、安全事件应急响应
安全事件分为紧急事件和普通事件。
(一)紧急事件是指:
1、可由校外访问的页面发生篡改或被替换成非法信息的事件,尤其是发生在主页、新闻网站、招生信息网等访问量高的系统或网站的事件。
2、影响学院、学校系统正常运转的攻击事件,如与服务门户、教务系统、财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相关的攻击事件。
3、可能造成师生隐私信息被窃取、丢失、损坏的漏洞。
4、其它可能对社会公共安全或学校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事件或漏洞。
(二)普通事件是指:
1、对校内开放系统或网站的页面发生无害篡改或有隐藏漏洞。
2、影响不大的攻击事件或可能造成中低隐患的漏洞。
3、其他不构成公共危害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安全事件或漏洞。
(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如下:
1、若事件为紧急事件,第一时间通报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同时通报学校网络中心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以降低不良影响。若事件为普通事件,则此环节略过。
2、在学校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整改。
本管理制度及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经济与法律学院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