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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

我校教发〔2023〕21号

各教学单位:

虚拟教研室是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重要探索。学校结合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的建设要求,组织开展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立项工作,并从中择优遴选推荐省级虚拟教研室申报对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虚拟教研室,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全面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重点增强教师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能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筑牢基础。

2.坚持协作共享。加强跨专业、跨校、跨地域的教研交流,开放合作,促进学科专业交叉和技术融合,推动校际之间协同打造精品教学资源库、优秀教学案例库、优质教师培训资源库等,推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3.坚持分类探索。鼓励以课程(群)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等为主题开展多元探索,构建多层级、多学科领域、多类型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

4.坚持成果导向。虚拟教研室在开展教学研究的同时,应将研究成果体现于教学改革实践,体现于教师,体现于课堂,体现于学生,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突出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研究成果,不断提升学校课程教学质量和专业建设水平。

二、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探索,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研究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提升育人能力。发挥优秀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一流专业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三、 申报要求

(一)在建设范围方面,要求虚拟教研室跨专业、跨校、跨区域建设,鼓励以辽宁科技大学为主申报单位,联合其他高校、企业共同探索全国性、区域性虚拟教研室建设工作。

(二)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分为课程(群)教学类、 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三)虚拟教研室建设应具备如下条件: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辽宁科技大学教学名师、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省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改革项目主持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课程或教学研究改革项目应是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成”及“省级教学研究改革项目”。

4.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周期一年。牵头学院应负责虚拟教研室的日常管理、检查、督导及考评。建设期满,教务处将组织对虚拟教研室试点的验收工作。

四、申报材料

1.拟申报人须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2.各单位须填写《辽宁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3.请于4月7日之前将《辽宁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书》(PDF)、《辽宁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发送至kdjxjsk5928195@ustl.edu.cn,并将加盖公章的《辽宁科技大学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送至明睿楼215室。

联系人:张蓉   5928195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