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辽宁省普通高校示范性虚拟教研室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辽教通〔2023〕382号)、《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我校教发〔2023〕21号)相关安排,现组织开展虚拟教研室建设成果中期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1.辽宁科技大学首批辽宁省普通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2.辽宁科技大学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
二.验收时间
1.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024年9月16日;
2.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2024年6月10日。
三.验收形式
1.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首批辽宁省普通高校示范性虚拟教研室和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工作安排,各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需要在11月份提交建设工作报告,报送建设进展、建设成效等信息。学校将在指定时间登陆虚拟教研室建设平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中发布的建设任务,对《虚拟教研室活跃度监测指标体系》中各项指标建设进展情况进行验收,同时,请各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起草年度建设工作报告,提交时间将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的具体工作要求另行安排。
2.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
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建设期为2年,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立项工作的通知》中发布的虚拟教研室建设原则、建设任务,学校将登陆虚拟教研室建设平台,依据《辽宁科技大学校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要求》,对人员建设情况、资源建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观测点进行中期验收。
联系人:韩燕妮 联系电话:5928195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