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辽宁科技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教发〔2020〕11号)相关要求,为了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打造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学校经研究决定,对深度参与教研活动并能够积极参与主题交流的教师,给予工作量折算奖励,以鼓励全体教师能够切实参与教研活动并通过教研活动的交流过程提升教学思考高度和教学实践水平。
一、工作量奖励范围
全部以课程组、专业、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的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活动。
二、工作量奖励内容
1、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总次数不低于4次,且在每次活动中均有发言交流的教师,每人每次活动可奖励1个学时的教研工作量;参加活动总计未满4次或参加活动但无发言,则不予奖励。
2、教研活动指围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学术研究、教学过程管理、青年教师培养等教学建设相关主题组织开展的报告会、交流会、研讨会、观摩课、教学比赛等,仅布置既定工作内容的会议不认定为教研活动。
3、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集体备课活动的通知》(我校教发〔2022〕31号)规定,集体备课活动指以课程组为单位,由课程负责人召集,围绕课程思政、混合式教学、课堂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学过程、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主题,在课程组内、课程组间开展的交流活动。
三、工作量奖励备案材料
1、教研活动需由活动组织单位填写《教学研究活动记录》,并提交至教学单位统一存档备查,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不定期抽查;
2、集体备课活动需由课程组填写《集体备课活动记录》,并提交至教学单位统一存档备查,教务处将会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不定期抽查;
3、每个学期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填写《教学研究活动汇总表》,将原表电子版发送至:kdjxjsk5928195@ustl.edu.com,纸质版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4、每年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教学单位填写《教研活动工作量奖励明细》,并在教学单位网站公示无异议之后,将原表电子版发送至:kdjxjsk5928195@ustl.edu.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四、其他说明
教师参加教研活动或集体备课活动而产生的工作量奖励,由教师所在教学单位负责资格认定与工作量计算,各教学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师实施教研活动工作量奖励,真正做到尊重教师、尊重教学、尊重事实。
联系人:韩燕妮 电话:5928195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辽宁科技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