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研究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就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立项选题范围
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本年度校级重点建设领域及立项计划见《2024年度辽宁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选题指南》(附件1)。学校鼓励对于知识图谱、课程思政、碳达峰碳中和、虚拟教研室等新领域进行改革研究尝试,并给予适当的立项政策倾斜。
申报立项可以在学校的重点建设领域中选择研究主题,也可以突破重点建设领域范围围绕本科教育教学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设立主题,所有立项自行设计题目,鼓励有前期研究基础的有价值的选题申报。所有申报项目按所属领域分类评审,不做跨领域转项评审。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
2.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基础,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成果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能够代表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的最高水平,能够有效促进专业建设与发展,能够真正解决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
3.2024年省级教改立项推荐项目将依据本次校级教改立项排名结果予以推荐,不再另外组织立项评审。
4.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主持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项目组一般由5-7人组成。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每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申报1项,可以同时作为参与人参加申报1项,或不负责申报,仅作为参与人同时参加申报2项。
5.已经列入省、部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学校教改成果项目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主持人要具体负责项目的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经学校审批和同意。
7.校级教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如本次参与立项申报,可同步提交未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如结题通过,可正常立项。
8、为推进学校思政育人工作,本期立项将向思政类课程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政策倾斜。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为1-3年,教改项目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后即可依据项目完成情况参与学校统一组织的结题。每个项目在建设期内只可提交一次结题申请,所有项目不做延期处理。
2.其他管理要求将依据《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辽教办〔2020〕18号附件1)和《关于调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相关规定的通知》(附件2)。
3.学校使用教学改革基金对项目予以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发表教研论文、调研交流、图书资料等,项目结题后停止资助。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3月11日前,将《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PDF版)和《2024年辽宁科技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各一份。纸质版汇总表需教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给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办公邮箱地址:kdjxjsk5928195@ustl.edu.cn。
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不接收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蓉 韩燕妮
电 话:5928195 13674123526 18841234718
特此通知。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