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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我校教发〔2022〕14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根据《辽宁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就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题的基本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

2.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原则。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注重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培养和个性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学生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选题应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鼓励优秀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己提出课题,鼓励实习单位或产学研合作单位拟定结合生产实际的课题,提倡学生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继续深入研究,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3.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50%。工科专业的工程设计类课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0%。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应满足认证专业的相关要求。

4.选题要注意难易适度、分量合理、过程完整,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任何课题都应有必要的文献、资料、数据、规范作依据。

5.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要保证选题数量,课题数目应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0%。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对工作量大的题目也可由几名学生共同完成,但应明确分工和各自工作的侧重点,题目也应有所区别,大题目下加副标题以示区分。选题应不断更新,避免上下届课题重复。

二、选题工作相关要求及安排

1.各教学单位应对本单位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指导教师应由具有实际设计和研究工作经验、治学严谨、工作踏实并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职称以上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以协助指导教师工作。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要填写《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教师审批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单位,由单位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加以指导。坚持开放式办学原则,鼓励学生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可采用合作指导的形式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各单位应严格审查人员资质,并报人事处进行备案。在过程管理上,采用以校内指导教师为主、校外单位指导教师为辅的管理方式,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掌握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协调有关问题。

2.各教学单位应进行选题动员、题目申报、落实实习计划、组织人员论证所报题目,同时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教师指导的学生数量,原则上理、工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文、经、管、法、艺术学科不超过10人。如果《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规定教师指导学生的数量低于以上标准的,按照标准执行。

3.指导教师课题申报。论证通过后的题目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中申报课题,申报时间截至2022年11月27日。课题申报要求把课题来源、课题类别、课题预计难易程度、课题预计分量大小、设计时间、上机时间、实验时数、实习时间、实习地点、主要研究内容、目标和要求、特色、课题简介等都填写到实验平台,不能有漏项。课题申报后,依次由系主任和教学院长对教师申报课题进行审核,确保本单位申报课题符合要求且无重复,并于2022年11月29日前完成审批。课题审批通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需填写《辽宁科技大学申请变更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批表》(附件2),本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

4.学生选题。各单位2023届本科毕业生(包括重修学生)于2022年11月30日-12月6日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选题,每名学生只可选择一个题目。学生选题后,指导教师于2022年12月8日前在实验室信息化管理平台对选题学生进行选择。首次没有被指导教师选择的学生,由各单位组织进行第二次选题,补选工作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

5.选题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与学生联系,布置学生利用假期时间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内容进行资料调研,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准备工作。

6.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必须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学生赴校外单位做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执行,并填写《赴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3)。各单位要严格审核实习单位是否能够指派符合要求的指导教师,是否能够为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提供符合相应专业培养目标的技术、仪器设备、资料和时间等条件保证。

7.学校将对各单位选题数量、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各单位2023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评价,评价结果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标额度挂钩。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选题工作,确保选题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鲍立刚  

联系电话:5928505

办公地点:明睿楼207室




辽宁科技大学教务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