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
警钟长鸣
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11-28

 

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连海洋大学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院长于晓利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2018年10月2日,于晓利在大连樟棰岛宾馆为其儿子举办婚礼,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部分教职工礼金。于晓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辽宁大学图书馆馆长刘宁宁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7月,辽宁大学图书馆在沈阳承办全国高校图书馆馆长会议,执行了主办方的决定,会后使用赞助单位费用,安排与会者违规赴本溪公款旅游。刘宁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东北财经大学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盛云工作日中午组织聚餐饮酒等问题。2017年10月30日中午,盛云违规组织学校组织部工作人员等有关干部聚餐,聚餐过程中部分人员存在饮酒行为。盛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组织调整处理。

    4.沈阳体育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崔鲁祥办公用房超标问题。2018年4月,在办公用房检查时发现崔鲁祥办公用房为单人单间,整改不彻底,面积严重超标。崔鲁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冯俊勇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8年9月23日,冯俊勇违规收受该校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家长所送的中秋节礼品。冯俊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上述典型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高校党委、纪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四风”的坚定决心,也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高校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准确把握新时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规律特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持续传导压力,推动省属高校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