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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招生

辽宁科技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入学前办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尚未结束,目前处于国家录取检查阶段。为满足部分考生和本科院校毕业生离校数据采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考相关规定,国家录取检查工作结束后,招生单位方可制作并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时间2024年6月末或7月初。为确保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准确邮寄,请注册并登录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ustl.yzsystem.cn),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证件地址等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请于6月14日中午12点前完成填报

  二、人事档案邮寄

  1.全校所有全日制招生专业,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需要调取档案,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考生无需调取档案,考生可下载《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电子版(见附件),自行打印后填写完整,将《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档案调取(如无特殊原因请不要发机要件,请发中国邮政普通EMS,不接受其他邮寄方式,以免造成时间延误),由我校盖章的纸质版调档函也会随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邮寄一份。(温馨提示:调档函最下端有一个回执,请考生提前填写好,相关信息可在之前考生注册的管理系统http://ustl.yzsystem.cn中查阅,并提醒负责邮寄档案工作人员将回执沿剪切线剪下后粘贴在考生档案左下角。)

  2.往届考生请于6月15日-7月10日期间邮寄档案到我校。应届考生请于毕业离校前将调档函交于所在学校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本校应届考生的学生档案由研招办统一到档案管理部门调取,不必自行办理。

  3.档案邮寄地址及收件人: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9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14051,电话:0412-5929419,接收人:成老师。

  三、户口办理事宜

1、辽宁省内新生及外省市新生户口均可迁入学校。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新生自主决定。

2、省内新生如需迁移户口请持家庭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另附说明(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交至所在学院。

外省市新生如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户口簿到所属地派出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开学报到时持《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另附说明(注明:学生本人姓名、学院班级、联系电话;父母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交至所在学院。各学院统一收齐后交到校安全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

3.新生户口迁入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千山中路189号 辽宁科技大学。

  4.新生拿到户口迁移证时需认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

  5.新生户口迁至学校后非特殊原因,毕业前不得迁出,详细事宜请咨询校安全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0412-5928387,0412-5928110。

   6.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

   1)《户口迁移证》上登记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姓名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公民身份证号码为18位。

   3)户口迁移证要求无涂改,如有手改需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四、党员关系转接

  原则上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党员需要转党组织关系,报考“定向就业”的党员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具体事宜如下:

  1.组织关系可以网上转接的,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辽宁科技大学XX学院委员会(学院名称以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通知为准)。

2.组织关系不能网上转接的,党员要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抬头:中共辽宁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介绍信去处:XX学院(学院名称以中国研招网待录取通知为准)。

3. 转接党组织关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本人到校报到后,联系本人录取学院组织员老师处理。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1.新生团员持团员证到学院团委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2.如团员证丢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并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共青团辽宁科技大学委员会”。

  3.如团员档案在本人手中,请一并携带上交学院团委。

  4.关于“智慧团建”系统填报请按如下操作说明进行:

  根据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及《“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第一版2020年)》要求,学生在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团建接收工作。

智慧团建转到“团辽宁省委—省管高校团委—辽宁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转入时需详细填写转接申请信息,否则不予接收。

七、特别提醒

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官方发布为准,我校各部门不会单独给任何考生发送邮件或扫码加群等通知,敬请各位考生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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