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管理
导师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导师: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检查及考核,促进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指导水平及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委发〔2018〕42号附件2),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核期限及对象 考核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考核对象为全体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 无故拒绝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考核程序及具体安排 1、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立德树人考核办法确定各级指标权重,并对《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评价考核表》中的《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评表》各项指标进行赋分。 2、学院将赋分之后的《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评价考核表》及本学院制定的立德树人考核办法发送给导师,由导师本人进行自评打分并填写相关信息。 3、学院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学院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对本学院研究生导师进行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确定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2021年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汇总表》(纸质版)、《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评价考核表》(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he-lkd@ustl.edu.cn) 4.对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有异议的研究生导师,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考核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考核委员会应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研究生导师对学院考核委员会的答复仍有异议,可接到答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三、报送时间 各部门请将考核结果于2022年3月18日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学位办313办公室。 联系人:马赫 联系电话:0412-5928177 辽宁科技大学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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