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管理
导师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可按照《辽宁科技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2018年3月)、《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2017年7月)或按照新修订的《辽宁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讨论稿)、《辽宁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讨论稿)进行。预申请我校导师的教师可选择其中1种遴选办法提交相应材料。
2、拟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人员,取消研究生教育管理基础知识测试环节。
3、申请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相关部门认定后,由学院依据遴选条件进行整体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学院召开思想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小组会议,对申请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及整体工作表现进行评议。评议合格的,可参加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
4、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各学院要充分发掘与动员与我校具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的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基地及实际应用部门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学者、专家申报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
5、2023年6月9日16时前,各学院分别将《思想道德与工作表现评议结果报告》、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申请博导/硕导资格人员成果列表、汇总表等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he-lkd@ustl.edu.cn。纸版材料送至研究生院323办公室(学位办)。
备注:请各学院对新的遴选办法和相关表格多提修改意见,研究生院将会根据各学院的意见在未来不断完善导师遴选管理办法和相关表格。
特此通知。
附件:导师遴选相关材料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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