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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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依据《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与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研究生院将组织开展校第五届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与建设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及申报材料:
本次评选范围为2021年及2022年批准结题的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项目所取得的成果。
2022年申请结题的项目的评选材料以已提交的《结题报告书》为基础,不需另行提交。2021年已结题的项目,各负责人可补充提交项目后续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等材料。补充材料须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章后由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培养办公室。
二、时间安排
1.2022年12月6日中午前,各学院将补充材料送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过期将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2.2022年12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进行申请材料查重、专家进行评比,经学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后公布结果。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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