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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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完成了任课教师对出勤、作业、实践环节的要求,但因病或特殊原因可申请“缓考”;学生在当学期被“取消考试资格”者不可以申请“缓考”;重修课程不可以申请“缓考”。
①《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资料来源:申请人)
②因病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或其它证明
现场办:博远楼313办公室
课程开考前5个工作日
咨询热线:0412-592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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