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设备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NKDCG2023001
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大学设备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3】005号)的规定;
采购需求:辽宁科技大学设备造价咨询服务。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出具采购参考价。
合同履行期限:3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如果中标人服务能达到采购人满意,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科技大学
地址:鞍山市高新区千山中路185号
联系方式:0412-59281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13676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刘女士
电话:024-8613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