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告,由辽宁科技大学和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我校王庆利教授和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陈勇专家牵头,会同其他单位共同编制的《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经专家审查,批准发布,编号为DB21/T 3998-2024,自2024年9月30日起施行。
《规程》自2022年11月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立项以来,编制组在前期大量试验研究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严格按照编制要求,认真执行编制程序,在各方的努力下,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规程》的编制工作。
《规程》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为国内首部相关标准。《规程》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的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以及用碳纤维增强聚合物修复/加固受损或既有钢管混凝土而形成的结构。辽宁省地方标准《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柱技术规程》的发布实施,将对我省碳纤维增强聚合物-钢管混凝土技术的应用与推广发挥积极作用,对提高我省建筑耐久性及其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